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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在购买机票时提出特殊旅客服务(无人陪伴儿童、老人、轮椅旅客、聋哑旅客服务服务)要求,请到问询柜台咨询。
机场工作人员热情而周到的服务,相信将会给您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
服务位置:候机楼三楼出发厅2号门与3号门中央 服务电话:0744—8238417
服务时间:05:30—出港航班结束
婴儿:
乘机当天出生已满14天但未满两岁的宝宝。出生14天身体健康的宝宝就可以乘坐飞机;婴幼儿乘坐国内航班时可以出示户口本、婴儿出生证明乘机。
无人陪伴儿童:
年满5周岁不满12周岁的无成人陪伴、单独乘机的儿童可以办理“无成人陪伴儿童服务”。此服务航空公司有名额限制,购票有要求,具体内容请向相关航空公司详细查询。乘机当天应提前2小时到相应柜台办理乘机手续。无成人陪伴儿童应由儿童父母或监护人送到机场大厅与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机场工作人员引导和协助无陪儿童通过安全检查,并将无陪儿童送至机上与机组进行交接。请家长准确提供接送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并请接送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便交接核对。确定航班起飞后,家长或监护人方可离开机场。建议小孩只随身携带一个小背包,其他行李办理托运。
无人陪伴老人旅客:
年龄在65周岁以上的老人,身体健康,行动方便,自行乘机的可申请办理“无人陪伴老人乘机服务”。各航空公司有特殊限制规定,请在购票时向航空公司咨询并提出申请。乘机当天提前2小时到相应柜台办理手续,由机场工作人员引导和协助安全检查,送至机上与机组进行交接,准确提供接送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以便交接核对。
孕妇旅客:
乘机当天怀孕不超过32周的孕妇,除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外,可按一般旅客运输,孕妇乘机时需提供预产期证明,内容包括孕妇姓名、年龄、孕期、健康状况等说明。超过32周的孕妇,不建议乘机,如需乘机,向航空公司申请,按航空公司规定操作。
残障旅客:
残障旅客包括肢残、智残、听残、视残等旅客,残障旅客应在购票时提出,最迟不能晚于航班离站时间前48小时提出(各航空公司有特殊限制规定,请旅客在购票时向航空公司咨询)。乘机当天需要提前2小时到相应柜台办理乘机手续,由机场工作人员协助办理乘机手续,填写《特殊旅客乘机申请书》告知其乘机须知,并协助其安全检查和引导登机,登机后,将旅客情况与乘务员进行交接。如需轮椅等助残设备,机场工作人员在收到通知后提前准备好轮椅等助残设备,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协助旅客办理乘机手续、安全检查及引导登机服务。